第四十一章 去留(1/ 2)
“没什么,只是忽然心悸,觉得似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。”
蒋琳琳摇头说道。
但她的目光仍旧望着窗外,正对着自己画舫的方向。
听到蒋琳琳如此说,赵茗茗并不是很能理解。
人间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新鲜事,毫无任何感觉可言。若是对于什么事情都是第一次接触,自然也就不会察觉到任何预兆。
感觉是一种极为玄妙的情绪,和喜怒哀乐这种浑然天成的不同,却是需要见多识广的累积才能获得。一个人的感觉是否准确,与这个人的阅历息息相关。
赵茗茗的阅历比刘睿影还少,当然还未曾拥有这种感觉。不过对很多人来说,这倒是值得庆幸的。
一件事还不知道发生与否,甚至还未开始时,便对最终的结果有了预感,多多少少就会让这件事变得很是奇怪。若是预感好,那自己便难免懈怠,若是预感不好,从头到尾便都会充斥着悲哀。本来或许会出现转折,那些个否极泰来的机会,也会在这样的悲哀中被消磨到十不存一。
自从来了太上河后,蒋琳琳的生活可以用平静来形容。外人看到的热闹,对她而言却只有平静。
日日光鲜,周而复始,便也就成了习惯,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。来太上河的外人自是偶尔体会,但生活在太上河中的蒋琳琳却只道寻常。像方才那般心悸的感觉已经许久都没有发生过,陌生到她都忘记了自己已经获得了这种情绪。
“要不要回去看看?”
赵茗茗看蒋琳琳仍旧站在床边,眉头紧锁。
“不必了吧……现在回去太不礼貌!”
蒋琳琳说道。
索性摇着头离开了窗边,重新回到桌旁落座。
“蒋姑娘可是有什么烦心事?”
今朝有月问道。
“女人的心思就是这样,一阵一阵的,永远没有平复的时候。胡思乱想里,事情多的要死。但若是真让我说出个一二三来,却又会一瞬间觉得都不算什么。”
蒋琳琳说道。
接着端起酒杯,与今朝有月轻轻一碰。
旁人的关心不管带着什么目的,总是会含有些善意。在太上河这样的地方,能够听到一句关心的话语从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的嘴里说出来,已经是一件极为可贵的事情,当然值得喝一杯酒来感谢。
与其说是感谢,不如说是为自己庆祝。
她从今朝有月的眼中没有看到任何欲念,也没有对自己美色和身子的贪恋。虽然方才那句话无非是客套,但只要说出了口,那便证明这世上还是有人真诚的,并不是所有话,所有举止都是有所图谋。
“我决定了!”
正当今朝有月刚刚张开口,要说些什么的时候,一直默不作声的沈清秋忽然开口说道。
“决定了什么?”
今朝有月问道。
“决定了我要去哪。”
沈清秋端起酒杯自饮。
今朝有月本以为他是要同自己干杯,结果刚刚举起的酒杯却停在了半空中,显得有些尴尬。
不过他早就习惯了沈清秋的脾气、秉性,对这些个小事自然不会过于在意。在沈清秋的酒杯重新回到桌面上之后,他便拿起酒壶,给他重新添满了一杯。
“想好了?”
今朝有月一边倒酒一边问道。
“想好了。”
沈清秋点了点头。
饶是赵茗茗如此好的耐性,听着两人说话都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,急不可耐。
明明是两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事情,非要你一眼,我一语的说了两趟来回。要是根本不想说,何必起这个话头?既然开了头,哪有为什么不痛痛快快的说完?
联想到前面蒋琳琳说的预感,赵茗茗越发觉得她和这人间着实是格格不入……今朝有月和沈清秋应当已经是极为亲密的关系,但他来说起话来却仍旧是一点点的绕圈子。你说这话题究竟推进了多少,仔细想想却是和没说一样,但两人又的的确确是有来有往的不停说道。什么时候人与人之间交流要是跟喝酒般痛快的话,那该有的多好?
想到这里,赵茗茗却也感觉自己心中一阵憋闷。至于是不是所谓的心悸,她不清楚。可她却是也端起了自己的酒杯,仰脖一饮而尽。
只是她忘记了一点。
喝酒痛快的人,一定有平时想说不能说,或想说不知怎样说的话。一个人要是能够痛痛快快的说话,却是也用不着喝酒。
那些憋在心里的话,就算是烂在肚子里也不会变成屁放出去,而是需要酒慢慢的调和,直到它们都消融在酒中,最后哇的一声吐出来,这才算是一次了断。
小孩子憋不住话,存不住心事,因此只喝水就好。长大成人后,糟心的事情越来越多,水已经不再管用,便就此端起了酒杯。
“要去哪里?”
今朝有月再度问道。
喝了一杯酒,赵茗茗觉得方才的烦躁已经被冲淡了大半,可以继续调整好心情,慢慢听着二人犹如老驴拉磨盘的对话。
“我要去中都。”
沈清秋语出惊人。
起码是让今朝有月大吃了一惊。
他想过安东王域内最远渔村,也想过比下危州更难的蛮族之地。亦或是干脆浪迹天下,四海为家,但唯独没有想到沈清秋会想要去往中都城。
“不行?”
沈清秋用余光看到今朝有月脸色古怪,出口问道。“腿长在你自己身上,去哪都行,怎么会不行?”
今朝有月说道。
他说出这话时,语气就如同一位受了气的小媳妇儿一样。这样的话语,总是带着几分醋意。不是丈夫在外喝酒赌钱,让她夜夜独守空房,便是又有了个想好的,想要娶来做小。
今朝有月和沈清秋是两个大男人,用这般幽怨的语气说话,自是极为别扭。引得蒋琳琳都有些忍俊不禁,不得不在心里感慨道这两人的感情倒是真好!
今朝有月一点都不想去中都城。
要是放在平时,去也无妨。
可文坛龙虎斗即将开始,到时候北边的博古楼与南边的通今阁都会齐聚中都,那中都城还有什么意思?他在博古楼中经营了许多年,对那个地方虽然仍旧有留恋之情,但也不想这么快就和那些个熟悉的面孔重逢。
重逢之所以让人期待,正是因为其中间隔的时光。
间隔的时光越长,重逢的魅力也就越大。
为了这份期待,和再见的惊喜,人们才会忍住心中的留恋,背起行囊,远走他乡。既然选择了离开,那就一定不要太快回去。否则重逢的期待还未产生,惊喜还未酝酿出来,一切又恢复如初,波澜不起,那离开还有什么意思?不如一直呆在自己熟悉无比,知根知底地方,生老病死,落叶归根。
今朝有月觉得沈清秋应当也是这样的人才对。
他们俩都在博古楼中待了许多年,沈清秋甚至要比今朝有月还早。
在一个地方时日久了,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带着那个地方的烙印。都说人可以慢慢适应环境,倒不如是说环境渐渐的把人改变成了它自己喜欢的模样。
乐游原上的山山水水,都印在沈清秋脑中。即使闭上眼睛,也可以提笔分毫不差的画出一幅堪舆全图来。现在终于下定了决心离开,但为何又要去那可以碰上故人故地的去处?今朝有月想不明白。
“你不想去?”
沈清秋问道。
“不想去,一点也不想!”
今朝有月撇了撇嘴说道。
“那你想去哪里?”
沈清秋问道。
“我还没有想好。”
今朝有月说道。
提示: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,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!